文化和旅游部:做好汛期旅游强化预警和隐患排查
更新时间:20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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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进入防汛关键阶段,各地强降雨频繁,汛形势十分严峻,同时暑期旅游旺季来临,游客出行量大,旅游安全问题处于易发高发期。7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对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汛期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同时,各地要加强与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风情和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等相关信息,准确掌握暴雨、洪水、台风、滑坡、泥石流、高山峡谷地带等涉及旅游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有针对性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子显示屏各种媒体和手段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和旅游企业预防规避安全风险。要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涉旅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各地要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汛期旅游安全避险防范工作,开展汛期重点旅游场所、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企业的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再排查工作。要督促旅行社针对旅游团安全工作特点,密切关注汛情预报预警提示,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一旦旅游团遭遇突发汛情,旅行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及时调整团队旅游线路。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滚石等灾害威胁的区域。要做好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信息排查、登记、整改,做好汛期巡查与监控,在危险地段增设应急呼救设施,在适当位置增设救援设备,安排救援人员。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前防汛工作形势,完善汛期旅游应急预案,提前制定紧急避险转移预案,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应急演练。要指导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A级旅游景区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及时启动各类避灾场所,标明避险路线,告知避灾地点,并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与水利、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协同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应对汛期各类涉旅突发事件。各地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遇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各地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确保做到响应及时、组织有力、救援到位,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